01、 (一)剧本备案登记表;
02、 (四)版权合法性声明;
03、 备案管理强调包容审慎监管
04、 备案管理≠打击式管理
05、 备案管理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06、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07、 (三)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
08、 (七)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09、 率先探索!沪将对密室剧本杀实施备案管理
10、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11、 (八)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2、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13、 (九)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15、 (十)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6、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17、 剧本备案坚持“底线管理”
18、 《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19、 (二)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消费者的;
20、 第七条 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工作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21、 (一)表演、游戏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工作人员或消费者身心健康的;
22、 第十二条 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经营中涉及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法规的,从其规定。
23、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24、 第六条 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经营中使用的故事剧本、设定的故事情节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25、 各区文化旅游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内资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的内容审核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26、 第九条 剧本内容发生变化的,或剧本备案证明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经营单位应重新申请备案。
27、 第八条 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应将自审通过的剧本交市文化旅游局或所在区文化旅游局备案登记。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28、 第五条 密室剧本杀行业经营单位应对经营中使用的剧本开展自审,建立健全内容自审制度,配备满足自审需要的审核人员,建立适应内容管理需要的技术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