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工业企业生产调控措施
02、 独立轧钢,实施生产调控。
03、 全市所有采砂场停止作业。
04、 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运输。
05、 全面禁止秸秆、生物质和垃圾露天焚烧。
06、 矿山、砂石料厂、石板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07、 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08、 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停止生产、运输。
09、 全市所有搅拌站除绩效引领企业外,全部实施生产调控。
10、 重点涉气企业严格执行《轻污染天气精准管控方案》减排措施。
11、 秦皇岛市决定自11月16日8时-11月20日8时启动应急管控。
12、 每日19时至次日7时,港口、物流运输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进出厂。文字集发布 WwW.WENZIji.COM
13、 全市陶瓷、砖瓦窑、水泥熟料、石灰窑、耐火材料等行业继续实施生产调控。
14、 不能立即实施生产调控的碳素行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压减产能 50%。
15、 除应急抢险外,全市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16、 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17、 石家庄市定于2021年11月17日1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18、 禁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车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矿石、肥料灰渣。
19、 邯郸市决定11月16日14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20、 所有生产调控企业同步落实错峰运输,除新能源和国六标准以外的中重型货车禁止进出厂区。
21、 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长流程钢铁、石油化工、煤制氮肥、平板玻璃按照要求落实相应减排措施。
22、 保定市于11月17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3、 停止拆迁施工作业。工地禁止开展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浇筑及渣土、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强化堆场、裸土管控。
24、 停止国II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商砼车、渣土车等柴油车辆限时通行,21时至次日9时禁止通行。
25、 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绩效评价为A和引领性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进出厂;其他行业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进出厂。
26、 廊坊市在11月17日2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于11月19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27、 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28、 面源管控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电气焊、各种切割等。
29、 除应急抢险、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外,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要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工序施工作业。
30、 生活垃圾焚烧的工业企业除严格落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 10、50、150毫克/立方米以下。
31、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及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正常生产。
32、 施工工地管控措施。建成区内其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焊接、切割等工序,其它工序可正常施工。
33、 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上路行驶。除涉及城市民生需求和新能源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34、 铸造、水泥粉磨站、水泥制品、矿渣粉、耐火材料、独立石灰窑、陶瓷、页岩砖等行业绩效评价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自主减排,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生产调控。
